背負式噴霧噴粉機試驗方法
JBIT 7723.2-2005
1.范圍
本部分規定了背負式噴霧噴粉機性能試驗和田間生產試驗的條件、程序及方法。
本部分適用于配用汽油機驅動的離心式風機,采用氣力輸液、輸粉原理的背負式噴霧噴粉機(以下簡稱背負機)。
采用汽油機驅動的背負式噴霧機、背負式噴粉機可以參照采用.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JB廳7723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,然而,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適用于本部分。
GB廳2624一1993 流量測量節流裝置用孔板、噴嘴和文丘里管測量充滿圓流體流量Ceqv IS0
5167-1: 1991)
GB廳533(}--2003 工業用金屬絲編織方孔篩網
GB廳5667 農業機械生產試驗方法
GB 10395.1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安全技術要求第1 部分:總則CGB 10395.1-2001. eqv IS0
4254-1: 1989)
JBIT7723.1 背負式噴霧噴粉機第1 部分·技術條件
JB廳9782-1999 植保機械通用試驗方法
3 試驗條件
3.1 環境條件
除特殊要求外,試驗在常溫常壓下進行。
3.2 供試樣機條件
試驗過程除緊固件松動正常擰緊外,不允許作其他調整,試驗時整機裝配應完整.除特殊說明外,
整機性能試驗均在標定轉速(允差土1%) 下進行。
3.3 試驗用介質
a) 性能試驗及耐久性試驗(除噴粉試驗外)試驗用介質為常溫常壓下的空氣及不含任何固體
懸浮雜質的清水:對超低量噴霧,部分試驗項目不宜用水試驗時,可采用二線油或其他輕
柴油。
b) 噴粉試驗用介質為通過GBIT 533←2003 規定的G陽0.07110.056 C 相當子200 目lin) 標準篩、元雜物的陶土粉,其含水率應小子4% 。
c) 田間生產試驗用介質,必須是按農業生產防治要求稀釋后的農藥液劑或粉劑。
d) 試驗用汽油、機泊應符合其使用說明書的要求。
3.4 試驗用儀器、設備
試驗用儀器、設備應在檢定有效期限內,其主要測定參數精度應滿足表l 要求。
4 試驗方法
4.1 配套性能試驗
4.1.1 起動性能
精度要求備注
試驗在常溫狀態下進行.試驗前,背負機在環攪溫度下的適應時間不得少于1h. 在不更換零件的
條件下允許作必要的調整.拉動起動繩起動,每次起動允許操作兩囚,其中一回成功即為該次起動成功,試驗進行三次:手拉自回繩起動方式按時間計算.
4,1.2 工況功率合理性
試驗在風機性能測試臺上進行.測定短管噴粉狀態下風壩,驅動軸功率,計算其與發動機標定功率之比值.
4.1.3 噪聲試驗
4. 1.3,1 聲學環境條件
測定場地應為半徑為2伽1 以上的開闊地,場地內不得有任何障礙物或反射面.地面平整,本底噪聲的A 計權聲壓級應比整機所測得噪聲小1創B 以上.測試時,要求環境氣溫在-10"C -35 "C之間,風速低于5m1s.
4.1.3.2 耳旁噪聲測量
背負機在身高17陽n 模擬操作者背負懸掛狀態,呈噴霧工況正常運轉.測定距背墊平面前1∞mm.背負機中心線位置左、右各25歸田1. 與操作者耳朵等高(距地面約1ωcm) 處噪聲的A 計權聲壓級.每點應重復測試三次,求各點平均值,結果記人表C.1. 同一轉速(工況〉下的三次聲壓級測定值之差不應超過3dB (A). 否則測定數值無效。兩測試點的較大值為整機耳旁噪聲的評定值.
4.1.4 振動試驗
背負機以背帶懸掛,藥箱內盛人112 額定容量的清水,呈噴霧工況運轉.用振動儀測定背墊上均布6-9 處的振動加速度值.試驗室復三次,計算算術平均值,結果記入表C.l.
4.2 整機噴灑性能試驗
4.2.1 噴量及噴量均勻性
將裝滿水(粉)的整機可靠地固定(或吊掛)在秤上,藥液(粉〉調節開關置于所需開度.將噴霧
(粉〉開始到結束的過程分為5-7 個時間段(結束時間指不能正常連續噴射時).測定各段噴灑時間和噴出液(粉)量.試驗時噴管水平與垂直放置分別進行.試驗重復三次,按下式計算各段平均噴量、整機噴量及噴量均勻性.結果記人表C.2.